自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贵德县人民法院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从细处着手优化司法服务,以司法为民的“微项目”,将队伍教育整顿成效体现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的实践当中。
4月13日下午,贵德法院刑事审判庭积极为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办理了发放案款事宜,赢得了被害人的赞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0年10月26日,被告人才某加与被害人多某加因琐事发生争执,才某加进而故意伤害多某加身体,造成多某加轻伤二级的后果。被告人才某加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签署认罪人罚具结书。在法院审理阶段,向本院提存赔偿款。
该案判决生效后,刑庭法官立即联系被害人,为被害人及时办理了发放案款手续,发放案款共计21250.25元。发放案款事宜办结后,被害人对法官认真负责的态度表示感谢,对贵德法院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给予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