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贵德县人民法院通过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使全体干警“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更加牢固,通过诉前调解、巡回审判、信息化建设等方式,让人民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便利的司法服务,树立了人民法院良好的形象。
一是调解撤诉促和谐。加大调解力度,努力提高调解工作效率。在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后,与当事人积极交流,详细了解当事人矛盾纠纷产生的根源和具体情况,认真倾听当事人的意见,然后对症下药,对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让群众享受到了便利,感受了人民法院以人为本的情怀,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效结合的目标。该院每年调解撤诉结案的案件基本都达到65 %以上,达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效果,促进了社会和谐。
二是巡回审判问平直。面对农牧区群众居住偏远的现实,不断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建立一套完整巡回审判工作机制,坚持到案发地开庭、当事人所在地开庭,减少当事人诉累,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便捷有效地为群众解难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每年该院专门抽调干警深入边远农村、牧区当场立案、开展巡回法庭,巡回法庭案件占审结民事案件的20%以上,行程达15000余公里,群众参与巡回旁听均达到5000人以上,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宣传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是审判管理提效。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制度,加强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让群众看到司法的严谨细致、严密规范,进一步增进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度。强化审判节点控制,规范对立案、开庭、结案等环节的监管,严格控制审限的变更,推进均衡结案。加强案件评查力度,每年评查案件266件,其中:民事253件,刑事23件,其中优秀90件,合格176件,优秀率34%。三是提高审判质量,降低上诉率。截止目前共上诉13件,上诉率为2.81%,发回重审2件,发回重审率为15.4%,无再审案件。
四是阳光司法促公开。不断加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和庭室同步录音录像四大大平台建设,同时完成了数字化法院应用系统建设和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利用现代数字化设备将庭审过程、裁判文书、执行活动等一律公开,让司法活动在阳光下进行。按规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传生效裁判文书,对不公开文书及时登记造册,达到了通过公开促公正的目标。
目前为止新林区人民法院在司法公开平台上公开各类案件信息405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各类裁判文书116件,庭审直播2件,录播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