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0日,贵德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四川中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送来的锦旗和感谢信,感谢立案庭庭长和执行局多名法官。
锦旗上书写“人民法官人民爱,人民法院为人民”十四个大字。
在手写的感谢信中,该公司代表写到:2019年3月,我公司因一起443万元的工程款纠纷向贵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贵院立案庭庭长在审核了相关材料后,于当天上午即发出民事裁定,依法对被申请人的443万元存款进行冻结。更为难得的是,在双方均为异地公司的情形下,贵院干警在三天后立即赶往北京,执行了冻结。账户被冻结当日,被申请人即与我公司联系,商议解决方案。被申请人称:立即解封,解封当日支付你公司200万。如不能立即解封,造成被申请人损失,将与你公司持久诉讼,一战到底。在充分评估风险后,我公司决定给双方一次机会,立即解封。经与立案庭庭长联系,她及时安排在北京的四名法官退票。次日,我公司从成都赶往贵德,递交了解封申请,并当日实现解封。解封后,被申请人立即返还160万元,且双方对余款也进行了相应的安排。止此,涉案443万元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在诉前圆满解决。443万元工程款的解决,依赖于立案庭庭长及其其他不知名法官兢兢业业的努力工作!没有你们,正义之花不会开放!致敬!致谢!我公司将永远铭记黄河岸边的美丽法院——贵德县人民法院!
感谢信中,来信人对贵德县人民法院和贵德县法院立案庭庭长及执行局干警给予了高度赞扬,和表达了深深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