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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真正实现法官与群众接地气
作者:卡毛措  发布时间:2014-12-12 15:06:04 打印 字号: | |

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我院紧紧围绕能动司法、主动服务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努力延伸司法服务范围,提升司法服务水平,满足群众的各种司法需求,进而以巡回审判为工作重点,努力践行法官与群众接地气的宗旨,将审判工作走进人民群众,积极开展巡回法庭,普及法律知识真正实现法官与群众接地气。

    我院受理的贵德县拉西瓦镇原告索南诉被告仁青才让、切南本等26人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因双方当事人均不懂汉语,为此,我院组织双语法官和书记员深入到当事人村委会,因陋就简,设立简易法庭,就该案进行了巡回审理。庭审中,巡回法庭的法官们认真听取了原告的诉求及被告的辩解,在弄清双方争议的焦点后,对双方当事人做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经法官耐心的解说,最终本案的原告服从当庭宣判,驳回原告的起诉。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贵德县法院针对不懂汉语、牧区交通不便的实际,上门服务,从根本上改变了事难办,门难进,脸难看的做法,不断扩大巡回审理范围,为群众打造了低成本、快速、便利、和谐解决矛盾纠纷的有效平台,让群众不出村、就能解决矛盾纠纷,减轻了群众诉讼累,截止目前,我院共受理民事案件近600件,其中40%以巡回法庭审理。同时,将法官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促进了司法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密切了与群众的联系,树立了司法的权威性和尊严。

责任编辑:贵德县人民法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