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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联动化纠纷促和谐
作者:汪永强  发布时间:2014-08-29 11:49:35 打印 字号: | |

近日,贵德法院积极请示海南中院,同时与县委政法委、河西镇政府和加莫台村委会沟通与协调,多方联动,齐心合力化解一起离婚财产折价款纠纷案,通过矛盾化解,取得共赢,维护了生效裁判的威严,彰显出司法人文关怀,使得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才某与索某系夫妻关系,因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才某将索某诉至法院请求离婚。经判令:才某与索某解除婚姻关系,才某给付索某财产折价款12万元。判决生效后,才某未履行给付义务,索某请求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才某先后给付6万元,但剩余的6万元无力偿还,经查明:索某因交通事故造成身体三级残疾,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无任何生活经济来源,又无固定住所,生活极度困难,才某靠打工维持生活,其母亲因事故造成身体残疾,同时,双目失明,已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生活同样困难。鉴于案情特殊,双方当事人均属特困群体,为使案件能执行完毕,维护生效裁判文书的威严,我院执行局法官通过熟知案情,深入基层,多方调查了解了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后,经县委政法委协调,由县委政法委、县法院、河西镇政府、加莫台村委会多方联动,共同参与执行,化解矛盾纠纷。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和联动单位的共同努力,才某的哥哥豆某及姨娘卓某同意替才某履行财产折价款3万元,同时为才某提供执行担保。考虑到,才某再无任何履行能力,索某又因身体残疾,无法从事劳动,无任何经济来源,贵德县法院积极请示海南中院,由两级法院共同努力给予索某执行救助。

    通过多方联动,齐心合力,此案矛盾已全部化解,同时,法院执行工作得到了双方当事人及家属的理解与肯定,并让双方当事人感受到了法院生效裁判的威严与司法的温暖。

责任编辑:贵德县人民法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