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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意见建议 加强社会监督
作者:马长福  发布时间:2014-05-22 10:16:05 打印 字号: | |

近日,贵德法院按照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对第一环节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公示,切实加强社会监督,确保意见建议得到有效整改。

公示期间为520日至620日,内容涉及形式主义方面5条,官僚主义方面7条,享乐主义方面5条,奢靡之风方面4条,增强党性方面5条,解放思想方面条6,司法公开方面4条,公正司法、为民司法方面4条问题共计40条,确立了整改责任人、责任庭室及整改时限,整改限时又分已整改、中期和长期整改。同时,向本院各庭室下发意见建议责任分工整改通知,确保做到边查边改。

      今后,我院将一如既往做好意见建议征求和整改,并及时公示,加强社会监督,确保征求意见建议得到及时整改。

责任编辑:贵德县人民法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