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贵德这片高原热土上,贵德县法院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经济发展为己任,忠诚履职,公正、高效、文明司法,奏响了一曲曲司法为民的动人凯歌,谱写了一幅幅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壮丽篇章,创造了令人钦佩的辉煌业绩,他们就是闪耀在高原上的金色天平。近年来荣获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青海省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海南州档案工作先进集体、贵德县优秀领导班子等诸多荣誉称号。
2013年截至目前,贵德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94件,审(执)结677件,审(执)结率达85.2%。在已审结的478件民(商)事案件中,调解结案383件,调撤率达80.1%。各项工作成效显著,为全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开拓创新 弘扬司法精神
如果说法院是司法系统的中心,那么审判则是法院工作的核心。只有做好审判工作,其他工作才有价值,而审判质量和效率则关系到司法为民原则的真正落实。贵德县法院在紧抓执法办案的过程中,坚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充分发挥法院在化解社会矛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极力推动审判方式改革,创新审判机制,全面提升了审判质效,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肯定和赞扬。
在刑事审判工作上,坚持重点打击惩处抢劫、故意伤害、盗窃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侵犯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同时推行规范量刑,对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较小、有自首立功表现的被告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做到罚当其罪、服判息诉,截至目前共受理刑事案件49件,审结45件,结案率为91.8%,打击惩治罪犯82人,有力地打击了刑事犯罪活动,维护了社会稳定。
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贵德县法院以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家庭和睦为目标,依法调整婚姻家庭关系、财产关系、人身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坚持案件质量和效率并重,注重“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采取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紧密对接,整合诉讼各阶段的多层次调解和借助社会力量全方位调解方式,加大案件调解力度,注重调解质量,提高调解效率,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目的,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截至目前共受理民商事案件564件,审结478件,结案率为84.8%。其中,调解结案383件,调解率达到80.1%。
在行政审判工作中,贵德县法院以突出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弱势群体利益为重点,拓宽审判领域,畅通诉讼渠道,积极开展行政法规知识宣传,注重与行政机关的协调和沟通,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妥善解决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受理行政案件1件,行政非诉案件2件,审结3件,结案率为100%。
在执行工作中,贵德县法院以在执行管理体制、执行权运行机制和执行方式等方面不断探索新途径、新方法为重点,通过改善执行环境,强化执行措施,规范执行秩序,严肃执行纪律,加强执行监督,积极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执结了一些玩固老赖案件,促进了“执行难”问题的解决。截至目前共受理执行案件178件,执结151件,执结率84.8%,执结标的583.7698万元。
树廉立威 打造阳光队伍
一个法院的成长发展和良好形象来自于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干警队伍。贵德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干警队伍建设,努力造就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法官队伍。
贵德县法院党组始终把班子建设作为第一要务来抓,切实提高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班子团结合作,同时落实《贵德县法院审判精细化制度汇编》等各项制度,对权力运行的原则、范围以及决策的程序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并亲力亲为,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为改变干部作风,践行司法誓言作出了表率。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以纪律作风教育和整顿为主轴,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建立多种考核和查处机制、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力度,进一步规范了法官行为、促进了司法廉洁、形成了良好作风。
坚持“周五学习日”制度,打造学习型法院是贵德县法院多年来坚持不变的传统,也是加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途径。院领导班子带头组织全体干警按时认真学习,由院领导轮流负责,敦促干警们高效完成学习目的。从领导班子到普通干警,从学习形式到学习内容,坚持不懈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使贵德县法院形成了“学有所长、学有所成、学有所用、学以增智、学以立德、学以创业”的良好氛围。2013积极组织干警参加青海省法院系统第二届干警运动会、海南州法院第四届天平杯运动会和其他活动,并在活动中取得了佳绩,树立了新时代法官队伍的良好形象。
为民司法 维护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衡量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发展的标准,也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贵德县法院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角度出发,积极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倾听好民声、化解好民怨、维护好民权、保障好民生,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减轻群众负担、方便群众诉讼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一系列新的措施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一是进一步完善诉讼引导制度。安排业务素质高、服务态度好、懂藏汉双语的专职法官为当事人导诉,全天候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指引当事人诉讼;二是进一步加强立案审查及诉讼文书送达,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合理安排送达路线,避免重复奔波;三是落实便民措施,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8件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30404元,发放执行救助基金10万元;四是加大巡回审理力度,截至目前巡回审理案件236件,总行程4500余公里,参与巡回审理人员达500人,群众参与巡回旁听人员达3000余人(次);五是通过开展各种类型的“送法下乡”和法律咨询、引导诉前调解、将信访窗口前移等方式做好信访工作、化解各类矛盾。六是始终把服务群众贯穿于执法工作全过程,认真落实“结对共建”工作,大力开展扶贫济困活动。慰问贵德县拉西瓦镇尼那村特困党员群众16户,送去米面油及慰问金,共计5000元;开展“一扶一、户帮户”活动,为36户群众帮扶资金5400元;为尼那村办幼儿园解决燃煤2吨;在“百名干部下乡”期间,为常牧镇斜马浪村10户困难群众带去慰问金2000元;为芦山灾区捐款10000元。
践行公平正义,维护法律尊严,夯实和谐基础,弘扬为民精神。这是贵德县法院工作的集中写照,也是贵德县法院全体干警立下的铮铮誓言。百尺竿头,更进一步。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贵德县法院在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指引下,将继续扬正义之剑,树为民之心,书写司法事业更为辉煌的篇章。